gōngxiètián

公廨田

  • 拼音gōng xiè tián
  • 注音ㄍㄨㄥ ㄒ一ㄝˋ ㄊ一ㄢˊ

词语解释

❶ 隋唐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公元589年),诏给外官公廨田,为公廨田名称之始。唐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,分别给予公廨田。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,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。官吏解职,移交后任。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,苛收地租。唐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。符号查//Www.fHCHA.cOM/CidIAN/提供

引证解释

❶ 隋 唐 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。 隋文帝 开皇 九年(公元589年),诏给外官公廨田,为公廨田名称之始。 唐 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,分别给予公廨田。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,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。官吏解职,移交后任。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,苛收地租。 唐 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。//WwW.FhCha.COm/cIdIAN/符号查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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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解释

1.隋唐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。隋文帝开皇九年(公元589年)﹐诏给外官公廨田﹐为公廨田名称之始。唐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﹐分别给予公廨田。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﹐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。官吏解职,移交后任。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﹐苛收地租。唐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