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按规定数量交给官家的草料。
引 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季夏之月﹞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芻,以养牺牲。”郑玄 注:“秩,常也。合县给国养牺牲之芻,多少有常,民皆当出力为艾之。” (//WwW.FhCHA.com/CIdIan/)
1.按规定数量交给官家的草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