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冤案得伸。
引 宋 司马光 《驾部员外郎司马府君墓志铭》:“兄不从,据实鞫之,皆止杖罪。餘囚负寃得直者甚众。既而遭继母 郭氏 忧,去官,直寃者或炷香於顶、臂以送之。” //Www.fhCHa.coM/ciDiaN/符号查提供
1.冤案得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