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措置,处理。
引 宋 曾巩 《救灾议》:“至於给授之际,有淹速,有均否,有真伪,有会集之扰,有辨察之烦,厝置一差,皆足致弊。” 由//WwW.fHchA.CoM/CiDIaN/提供
1.措置,处理。